大连金燃化工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强制清算公告

清算公告

2024-06-30 13:03

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5月21日作出(2024)辽02清申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申请人金瓷科技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对被申请人大连金燃化工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下称金燃公司)的强制清算申请,并于2024年6月5日作出(2024)辽02强清6-1号《决定书》,指定国浩律师(大连)事务所担任金燃公司清算组(下称清算组)。


金燃公司的债权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应以书面形式向清算组申报债权,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等情况,并提供证据材料。金燃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逾期申报、清偿或交付的,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金燃公司清算义务人(包括法定代表人、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管理人员、其他经营管理人员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向清算组移交公司财产、证照、印章、账册、账簿、重要文件等资料;根据人民法院、清算组的要求回答询问、配合清算及人民法院、清算组要求的其他事项。怠于履行义务,导致无法清算,相关义务人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清算组通讯地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中山路136号希望大厦35层;联系人:祝樊迪;电话:15642538632。


大连金燃化工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清算组


2024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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