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宜华时代家具有限公司印章、证照作废的声明

公章遗失声明

2024-06-07 10:43

2024年4月7日,四川省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高新法院)裁定受理成都宜华时代家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华家具公司或债务人)破产清算一案。2024年5月6日,高新法院指定北京康达(成都)律师事务所、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四川分所联合担任本案破产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王娟为负责人。


管理人接受指定后,通知债务人及其股东、相关管理人员向管理人移交占有和管理的债务人财产、印章、证照等相关文件物品。截至2024年6月5日,债务人及其股东、相关管理人员仍未移交债务人证照、印章等其他材料。故为维护债务人财产安全,确保破产案件顺利进行,防止在破产受理后出现滥用企业印章、从事与破产清算无关的事项或其他违法事项,管理人特此声明:自2024年4月7日起,成都宜华时代家具有限公司全部印章、证照作废。


自2024年4月7日起 ,因上述作废印章产生的一切行为与成都宜华时代家具有限公司及本管理人无关,成都宜华时代家具有限公司及本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特此声明。


成都宜华时代家具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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