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利道煤炭运销有限公司公告

通知声明

2024-06-24 10:22

我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向邢贵平作出《法人授权委托书》。内容为“兹委托一一邢贵平(身份证号152822196507242839)。就委托人以承包而实为独家收购的民勤县唐家沟煤矿路南采区1.66平方公里露采煤矿整体开采权转让,或投资参股合作开采事宜,有权对外洽谈拟定《合同》事宜。有效期限从2024年3月28日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于2024年5月25日向陈智群、柴虎林作出《授权委托书》。内容为“兹授权陈智群(身份证号码为:350181198312065891),柴虎林(身份证号码为:14048119570314681X),就我公司名为承包实为独自开采的"民勤县唐家沟煤矿路南采区1.66平方公里露采/井采的煤矿方。现就"投资合作开采,或引进独自承包开采方有权代表我公司进行对外洽谈、商定、及草拟合作合同事宜,直至将该矿原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陈智群先生前止,期间可代表我公司对该矿日常生产经营等相关业务行使管理权。有效期自2024年5月25日至2027年5月24日。”


鉴于作出以上两份授权书后,上述三位受托人未能积极履行并完成委托事宜,且因实际业务情势变更的需要,考虑到以上委托均为无偿,我公司作为委托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有权随时解除委托等情况,特此向全社会公告如下:


从即日起,我公司与邢贵平、陈智群、柴虎林间所有委托关系终止;邢贵平、陈智群、柴虎林所持有的加盖有“内蒙古利道煤炭运销有限公司”公章的所有委托书及文件全部作废;邢贵平、陈智群、柴虎林三人再无权以我公司名义开展活动,对三人以我公司名义作出的行为及后果,我公司概不负责。


特此公告


公告人:内蒙古利道煤炭运销有限公司


2024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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